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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游戏平台app官方下载    发布时间:2024-07-23 00:24:1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郭同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郭同柱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5,000股股份。郭同柱先生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且最近二年内未担任为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郭同柱,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5年至2016年2月在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事行政、总裁办、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016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郭同柱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5,000股股份,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郭同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268,881,9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48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268,516,3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4210%;利用互联网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36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4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计2,095,600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2,095,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701%;利用互联网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36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4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8,881,981股。同意268,708,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6%;反对17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2,095,600股。同意1,9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1.7351%;反对1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26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通过。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68,881,981股。同意268,708,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6%;反对17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2,095,600股。同意1,9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1.7351%;反对1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26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六名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得票数268,599,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54%。

  得票数1,812,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967%。

  得票数268,599,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54%。

  得票数1,812,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967%。

  得票数268,599,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54%。

  得票数1,812,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967%。

  得票数268,599,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54%。

  得票数1,812,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967%。

  得票数268,599,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54%。

  得票数1,812,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967%。

  得票数268,599,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54%。

  得票数1,812,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967%。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得票数268,599,2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54%。

  得票数1,812,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8015%。

  得票数268,599,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54%。

  得票数1,812,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967%。

  得票数268,599,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54%。

  得票数1,812,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967%。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两名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得票数268,599,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54%。

  得票数1,812,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967%。

  得票数268,599,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54%。

  得票数1,812,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967%。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下午16: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3月3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和通讯参与的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晓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陈心泉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评价和管理上的水准,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委员设置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三人:吴晓明先生、陆志红女士、翟峰先生,其中吴晓明先生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三人:孙 俊先生、吴晓明先生、赵克薇女士,其中孙 俊先生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赵克薇女士、吴晓明先生、孙 俊先生,其中赵克薇女士任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陆志红女士、吴晓明先生、赵克薇女士,其中陆志红女士任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即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CEO的议案》。

  同意聘任江澜先生为公司CEO,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翟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卫兵先生、张俊先生、翟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俊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阳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翟峰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1、董事长吴晓明先生简历:详见2023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的附件。

  2、副董事长陈心泉先生简历:详见2023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的附件。

  3、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审计部负责人翟峰先生简历:详见2023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的附件。

  4、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张俊先生简历:详见2023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的附件。

  5、总经理江澜先生简历:男,1974年5月生,本科学历,2010年9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董事、营销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CEO;兼任台州华德通风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长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爱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亿利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33.93万股股份,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副总经理陈卫兵先生简历:男,1972年6月生,大学专科学历。2007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台州华德通风机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长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爱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卫兵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50万股股份,是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副董事长陈心泉先生的儿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陆志红女士、赵克薇女士、孙俊先生简历详见2023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的附件。

  7、证券事务代表罗阳茜女士简历:女,198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党员。2012年5月至2015年11月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阳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3月3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秋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陆秋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即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陆秋君女士简历详见2023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