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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14,824,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技术和业务平台的建设,不断丰富现有产品线的产品组合,同时展开新产品线的研发、市场推广和产业布局。全国供应链的布局优化得以深入展开,目前在深圳、中山、上海、苏州、河北等地均有针对相关这类的产品的产业基地,支撑了公司当前及未来的营收规模增长需要,提升了供应链的运作效率和产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754.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9.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52%。
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的新建需求依旧旺盛,同时公司在间接蒸发冷却等产品的规模商用优势显著。报告期内采用间接蒸发冷却计划方案的在建项目数量较往年增多,本年度较多项目在第三、四季度启动发货和工程安装,部分项目在报告期内实现了营业收入的确认,部分项目延续至次年的第一、二季度不等。报告期内,机房温控节能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上升18.50%。报告期内该业务的毛利率较上年下降了0.23%。
报告期内,机柜温控节能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6.04%,其中来自ETC桥架的应用贡献了主要的营收增长,其次4G/5G基站户外柜配套、工业领域的应用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电力及储能、海外出口等业务会降低。由于报告期内收入产品组合的变化及公司持续有效的优化成本措施,造成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同比提高了6.43%。
受补贴继续退坡等行业政策的影响,报告期内相关主机厂的需求减少,公司客车空调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3.46%,毛利率水平也因规模减小等因素同比下降了7.56%。
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自2018年5月开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加80.15%,毛利率较2018年度下降了1.59%。报告期内公司的轨交列车空调业务大多数来源于上海地铁、苏州地铁等传统的优势市场,报告期末公司中标郑州地铁和无锡地铁的新建线路,但尚未形成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开始展开深圳地铁的列车空调架修业务,是公司继上海地铁、广州地铁之后的第三个架修业务点。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精密温控节能的解决方案和产品提供商,致力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服务器机房、通信网络、电力电网、储能电站、电源转换等领域提供设备散热解决方案,并为客车和地铁车辆提供新能源客车空调、轨道交通列车空调等产品及服务。近年还陆续拓展了在冷藏车温控、电子散热、健康空气环境等相关领域的应用业务。
公司目前基本的产品包括:机房温控节能产品、机柜温控节能产品、客车空调、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的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主要针对数据中心、服务器机房、通信机房、高精度实验室等领域的房间级专用温控节能解决方案,用于对设备机房或实验室空间的精密温湿度和洁净度的控制调节。其中包括CyberMate机房专用空调&实验室专用空调、iFreecooling多联式泵循环自然冷却机组、XRow列间空调、XFlex模块化间接蒸发冷却机组、XStorm直接蒸发式高效风墙冷却系统、XSpace微模块数据中心、XRack微模块机柜解决方案等产品与解决方案。
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研发平台和创新能力,紧抓行业需求变化,不断推出创新性产品和解决方案,直接或通过长期合作的系统集成商提供给数据中心业主或数据中心运营商。公司已为腾讯、阿里巴巴、万国数据、数据港、秦淮数据、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用户的大型数据中心提供了大量高效节能的制冷系统及产品。为适应行业变化趋势,在一些数据中心项目中,公司除向客户提供温控节能系统外,还可能按客户要求提供模块化数据中心系统、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等整体方案。
公司的机柜温控节能产品主要针对无线通信基站、宽带接入站点、智能电网各级输配电设备柜、储能电站等户外机柜或集装箱的应用场合提供温控节能解决方案,近年来还逐步拓展了在工业自动化、电动汽车充电桩、ETC门架系统等新的应用领域。公司的该等产品主要为下游客户提供设备散热功能,根据采用的散热技术和设备散热需求的差异,可选用的产品有:交流供电压缩机空调、直流供电压缩机空调、压缩机空调与热管一体机、热管换热器等。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通信行业户外机柜专业散热领域的厂商,在该领域公司通过直接将产品销售并服务于华为、中兴通讯、科信技术、Eltek等国内外主流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凭借公司扎实的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优良的产品品质、有竞争力的性价比和品牌美誉度,在通信行业的需求中,始终保持在显著领先的地位。
近年来在通信以外的领域,公司努力开拓电力、储能、工业、充电桩、ETC等新的行业应用,陆续推出针对性的机柜级设备散热产品及应用方案。
公司的客车空调主要是针对中、大型电动客车的电空调产品,包括在公交、通勤、旅运等具体的应用场合。与传统的燃油客车不同,新能源客车空调的供电来自电池组,公司凭借在通信和数据中心领域的电空调技术和工艺积累,尤其是在直流供电型户外机柜压缩机空调产品的直流变频驱动和控制技术,成功复用于新能源客车空调。自2013年开始关注该领域机会、2014年完成首批产品开发设计、2015年即开始实现批量销售并进入比亚迪等主流客车厂商,在深圳市的公交电动改造中成为主流空调供应商之一。2018年公司合并了上海科泰的电动客车空调和少量燃油客车空调业务,有机地进行了业务整合与拓展布局,该业务的整体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司在电动客车空调领域不断坚持技术创新,低温热泵技术、电池PACK与车厢空调合并冷源等新技术在相关产品中得到规模化应用推广。
2018年上海科泰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公司进入了轨道交通列车空调的领域,增加了地铁列车空调及架修服务的业务。“科泰”品牌是国内最早专注于轨道交通空调的研发设计及批量应用的品牌,在上海地铁、苏州地铁的轨交列车空调市场份额居前列,并拓展了郑州地铁、无锡地铁的新市场。在地铁空调的架修业务上已形成标准化、规模化,累计维修量和维护时间亦居国内前列,报告期内还展开了深圳地铁的空调架修业务。
公司在获得最终用户单位和地铁列车主机厂对产品与服务的认可后,将列车空调产品销售给包括中车长客、中车浦镇、申通北车等主机厂,服务于地铁公司用户单位。
伴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信息化、云计算的发展,尤其受阿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公司的需求驱动,中国数据中心的建设规模近年来处于较高速增长,其中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相对中小型数据中心具备集约效应和成本优势,其新建设量增速明显高于行业整体水平。与此同时,数据中心业主和承建方对数据中心的建设周期、初建成本、运营成本等方面均提出更高要求。
数据中心的运行能耗有25%~40%不等用于制冷。数据中心的功率密度提升、绿色节能化趋势是基础设施的技术创新和变革的两大推动力。在提升制冷系统自身能效的同时,在北方气候较寒冷的地区部署大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有利于降低散热能耗和运营成本,同时对数据中心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冷源散热已是重要考虑。间接蒸发冷却方案作为当前以空气为散热媒介模式下的最有效利用自然冷源的方式之一,继续获得更多用户的接受与认可,在新建大型数据中心中的应用份额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公司的XFlex模块化间接蒸发冷却机组,经过2016年到2019年的四年时间,已成为国内间接蒸发冷却规模商用的主流提供商。此外,包括冷板方式和浸没方式的液冷散热技术在业内已经开始小规模商用,未来可能在低能耗要求的高热密度数据中心中应用增多。
模块化数据中心已经处于规模化应用的阶段。得益于工程产品化、标准化带来的快速部署优势和按需部署优势,结合列间空调加冷(或热)通道封闭的低能耗优势,模块化的数据中心在互联网、电信、金融、政府等行业的应用占比逐年提升。公司在针对模块化数据中心的XRow列间空调方面具有技术创新、高品质、高效率、规模化等优势,自被列入腾讯、阿里巴巴的供应商短名单后得到大规模应用,并已成为众多模块化数据中心集成商的优选产品。此外,于2017年末公司的XSpace微模块数据中心成功入围腾讯的微模块整体供应商名录并于2018年开始批量供货。以模块化数据中心系统整体方案为契机,公司逐步开展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集成的业务领域。
伴随着5G、物联网、人工智能、VR/AR等新型技术及应用的发展,未来数据中心的建设将呈现“云计算+边缘计算”的两极化趋势。云数据中心规模越来越大的同时,将涌现大量的边缘数据中心以保障边缘侧的实时性业务。公司在已有的针对通信站点的机柜温控方案、集装箱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上的积累将在边缘计算数据中心的散热和物理空间解决方案上得以充分发挥。
2019年,全国净增移动电线万个,当年净增加172万个,新建规模较2018年有显著增大。5G网络的首批小规模建设顺利推进,在多个城市已实现5G网络的重点市区室外的连续覆盖。报告期内用于5G基站户外柜的部分机柜散热产品继续实现小批量发货。从宏基站的物理建设形式看,采用专门的空调和换热器等散热方案的户外机柜方式建站已经成为城市区域建设宏基站的主流。2014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成立以来,由于下游最终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设备产业链的竞争逐年加剧并向上游传导,但在2018年竞争已呈现触底缓和的态势。在通信领域,公司除中国本土市场外,还涉足相应的海外出口业务,配套销售温控产品予一些全球知名的通信设施制造商。凭借在通信户外机柜领域的传统竞争优势和优质的客户基础,公司长期保持在该细分行业的领导地位。2020年5G网络将率先在中国开始规模化建设,5G网络所需建设的宏基站整体数量将不亚于4G,且基站设备的功率和发热量均比4G大,并且也许会出现与4G设备共柜导致发热量更大的情形。无论采用新建5G户外柜的方式或是将已有的4G户外柜改造的方式,都需要配置更大散热能力的温控设备,可以预计整个5G建设期内公司相应的市场需求将大于4G建设期。
在通信户外机柜温控以外的行业应用上,公司积极拓展在电力、储能、工业、充电桩等新的行业应用,陆续推出针对性的机柜级设备散热产品。报告期内,针对ETC门架系统的户外机柜应用需求突发性迅速增加,当年为公司贡献了可观的规模收入。
公交客车的电动化改造升级是电动客车的主要需求,新能源客车的补贴政策继续退坡、市场监管加严,补贴驱动效应进入尾期。2019年6米以上的新能源客车销量与2016年(近年的需求最高年份)相比需求缩减近1/3,与2018年相比下降约17%。由于约30%~40%的电量用于车厢空调,北方冬季的制热耗电下该比例更高,新能源客车空调通过提高能效、轻量化来帮助提升整车续航能力是行业内的技术方向。与此同时,一些技术创新也不断得到规模化应用,如:低温热泵技术、电池PACK的统一冷源方案等。
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目前依旧处于快速地发展期。地铁轨交的项目建设投资金额大,从论证到规划、报批、建设的实施周期长。2018年8月12日《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批复,规划建设6号线日《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批复,规划建设19号线号线号线号线月29日《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批复,建设3 号线 公里。上海地铁和苏州地铁是公司的传统优势市场,此外公司还拓展进入了郑州地铁和无锡地铁的新市场,未来几年上述城市的新造线路规划获批为公司的地铁列车空调业务赢得了新的市场空间机会。轨交空调厂商的生产资质要求比较高,除了一定要活得相应的体系/产品的认证与测试证书外,还需要获得实际运行报告与用户单位的认可。轻量化和节能是轨交空调技术发展的两大主题,同时能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及高效服务是轨交空调厂商的重要竞争要素。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在报告期内,统一技术和业务平台基础上的汇集多个专业细致划分领域的业务布局。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754.49万元,同比增长24.96%;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纯利润是16,009.90万元,同比增长48.52%。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已于2019年按财政部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做调整。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5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朱晓鸥女士、屈锐征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19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屈锐征女士、文芳女士、陈永康先生、肖世练先生、金立文先生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将分别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的真实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邢洁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拟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1、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系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为支持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
2、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做担保能切实有效地做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未要求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等比例担保或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
3、基于上述评估与判断,董事会赞同公司预计2020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能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依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4月)》。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 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14,824,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9,409,544.61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7,412,05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322,236,160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果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真实的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都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企业流动,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途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19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 截至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